还记得当年的于欢吗?那个为了生母不被讨债的侮辱失手将那个恶魔捅死的于欢怎么判刑的?
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11个暴力催债人对于生母苏银霞的极端侮辱,于欢拿起一把水果刀对于欺凌者乱捅,导致4人受伤,其中伤者之一的杜志浩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20年11月18日,于欢减刑出狱。
于欢做了一个为人子“该做”的事情
苏银霞夫妇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在2014年的时候,因为资金问题,后来借了高利贷。高利贷这东西,就好比滚雪球,越滚越大,时间越久就越难以偿还。
往往和高利贷伴随在一起的,就是暴力催债,当年苏银霞面对的也是暴力催债。十几个催债人无论从行为还是语言上对苏银霞都极尽侮辱,但是当于欢的姑妈报警之后,警方并未及时处理,只留下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便离开了现场。
催债人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嘴上,弹烟灰到苏银霞胸口,甚至在苏银霞面前脱下裤子裸露下体,最后再加上警察离开等多方因素的推动下,于欢情绪失控,拿刀伤人。
抛开其他因素,作为一个儿子,在亲眼目睹母亲受到如此侮辱的情形,却又求助无门,于欢的行为起码符合大部分人的认知:保护母亲。
虽然他的行为已经违法,但是在那样的情形下,他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
所以,山东高院最终的判罚还是比较公平公正的,防卫过当,判刑5年。
“辱母杀人案”对于法治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2月1日,该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同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审判范例。
事到如今,随着于欢的减刑出狱,该案算是告一段落,但是由此案引发的思考却远远没有停止。
那就是关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讨论。
有史以来,在大部分人心中,一直秉承“杀人偿命”的理念。但是随着法治的进步,这样的观念开始发生质的改变,人们不再盲目的认同这一理念,开始变得更理智的结合案发情形,当事人的处境都各方因素去区别对待。
这不仅仅是个人法制观念的进步,更是法制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轰动一时的“昆山龙哥”持刀被反杀案可以说具有标志性意义,而两高一部对于正当防卫的最新解释更是让大众为之振奋。当相对弱势群体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用再一味的忍让、躲避、承受,而是可以在法定范围内做出合法的防卫,并且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桩桩类似的案件,是法治进程的一个个标签,随着法治建设的继续推进,相信法律可以更好的维持正义,保护人民群众。
于欢于11月18号上午刑满释放,他去理了发,洗了澡,去除晦气,开启属于他的新生活。
一审被判了无期徒刑,二审改判了防卫过当,有期徒刑5年。于欢在狱中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很好,6次在狱中被表扬,批准提前出狱。
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判决:于欢故意杀人罪成立,判无期徒刑,此判决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后派员赴山东阅卷审查。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16年到2017年间,苏银霞夫妇和女儿也先后因非法吸储获罪入狱。
四年前的辱母案,一石激起千层浪。
于欢用他的实际行动,以个人的力量唤醒了社会的正义、道德和良心,于欢用自己的五年牢狱健全了整个“正当防卫”的法律体系。
于欢案发生后,当地政法机关在打黑除恶的行动中,打掉吴学占等15人涉黑犯罪团伙,对冠县东古城镇原镇长武德明、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陈立民、刑警大队一中队原指导员刘西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于欢案”不仅仅是于欢他一个人,以后更多的“于欢们”会因为此案而受到公平的处理,公正的对待。
司法体系对正当防卫提出了更新的要求,更明确的细则,法律在惩戒犯罪的同时,而不是去保护恶意犯罪,类似的案件会给那些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得以震慑,让他们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于欢面对杜志浩11个人是绝对打不过的,要不是他的无奈之举,要不是他受母亲的冤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人是不会爆发出如此强烈的行为,个人还是觉得于欢被判刑多少有些冤屈。
此案一出,石破惊天。有人说苏银霞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赖还有理了,事实上,苏银霞已经是走投无路,因为还债差不多让她倾家荡产,高利贷的利滚利是很可怕的。为此,债主依然不肯放过苏银霞母子,杜志浩就是暴力催收的带队人。
案件重大,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网络一片哗然,这样的判决无异于亲者痛仇者快。2017年5月27日,山东高院二审用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
于欢案可以说是推动了司法进步,更加人性化。量刑更细致。愿往后余生,这个孩子能够堂堂正正活下去。
服刑4年7个月4天后,当年那个为了生母不被讨债人侮辱而失手将讨债人捅死的于欢昨日获减刑提前出狱。
于欢英勇“护母”
事件回到2016年4月14日,苏银霞、于欢母子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者限制了人身自由,于欢母子俩遭受到讨债人的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等侮辱。
讨债者之一杜志浩甚至当着于欢的面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于欢母亲苏银霞。于欢因不堪母亲苏银霞受辱,于欢将水果刀刺向了杜志浩,导致杜志浩失血过多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于欢出狱后首谈此事
于欢出狱之后对自己四年前的做法感到后悔,后悔触犯法律,只求妈妈不怪我,而且还感谢了对这件事情关注的媒体和社会友善人士。
高利贷碰不得
这几年国家重点整治社会高利贷的现象,尤其是涉黑高利贷,他们利用一些急于用钱的人,让他们来贷款,如果还不上就雇佣涉黑人员,让他们去暴力讨债,所以面对高利贷请谨慎。
总结:于欢出狱他说他最感谢的就是那些支持他,给他力量的人,他也准备重新开始他精彩的人生,让我们祝福于欢有一个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