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女游客遭殴打”案一审宣判6名被告获刑,你怎么看?
我去云南旅游都是自由行,在国内旅游最讨厌跟团游,问题是你要做足功课,充分了解当地的情况。丽江我去了不下4次,一次比一次愉快,除了第一次住宿有被人宰的感觉外(第一次到丽江的确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以后的旅行感到都很惬意,住宿,交通等各方面都很满意,前年秋天去丽江,住在黑龙潭边上的一家客棧,环境卫生都很不错,只要80元一天。每次去丽江都有新发现新感觉,丽江有空我还是会再去的,她毕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度假胜地。
毕竟我也不是当事人,虽然我是丽江人,只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吧,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因果关系,受害者明知道对方是故意冒犯还要争强好胜,还是凌晨3点多钟,想必这个时间段还在外面的都是一些喝醉酒的吧,惹不起我躲得起,对吧,最基本察言观色想必都明白吧。如果对方言语跟身体上有对你人权侵犯你可以报警处理,而不是跟对方进行言语上的争论。
犯罪者行为恶劣,影响社会文明,应当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最终审判结果确实有点出人意料,至于为什么是这个审判结果我们也没必要去研究,猜测,眼见为实,不清楚的事情还是保持沉默
如今这世道,就连犯罪都要挑着犯,只要被舆论盯上了,那只能说,兄弟,恭喜你中大奖。01年在看守所呆过一段,见过抢劫50起判了个无期,也见过只抢了一起就判了死刑,只因为他抢的是一个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