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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记者 马文博)“只要你有房子就能贷”“首贷贴息后2.7%”“我不能给您挣169万,但我可以给您省169万”……

原本是为了服务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经营贷,却被不少人盯上,转而流向了房地产领域。(图片由摄图网提供)

据上述贷款中介人员介绍,“房贷转经营贷”的具体操作步骤是,中介公司先垫付全部房贷总额,购房者提前还款后,再用这套房子作抵押物申请经营贷。以100万元的转换额,经营贷利率3.6%、房贷利率5%计算(利率因地区和银行而异),“中间能省下十几二十万(元),价格越高的房子省的(钱)越多,贷款的基本上都这样做”。

中介收取2%左右的“佣金”,办理150万元的经营贷中介收费为3万元左右。“这个钱我是按照朋友‘标准’帮您算的”,中介还卖了个人情。

值得注意的是,房贷商业贷款年限多为20年以上,而经营贷的贷款周期短,为5—10年。但上述中介人员表示:“虽然变成了5年或者10年,但是您可以无限地往后面续”。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自2022年年初起,居民提前还房贷的情况开始增多,但下半年很多提前还房贷的资金来自经营贷套利,这背后源于2020—2022年房贷平均利率为5.5%,有些城市甚至为6%—7%,而经营贷的利率才3%多一点。如果不能降低经营贷和房贷的利差,这种情况还会持续,而且规模可能会继续扩大。

今年3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转贷”典型案例。某银行(贷款人)与肖某(借款人)、某公司(保证人)签订了《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其中,肖某以其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180万元,借款期限为60个月,合同约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周转。案例显示,肖某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经营贷款用于清偿房贷,结果被银行诉至法院。

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要求肖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银行清偿借款本金180万元及罚息;在肖某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对肖某提供的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作为保证人的某公司也对肖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春雷对记者表示,经营贷是以企业经营为基础而申请的贷款,现实中大多数购房者都没有经营企业,更没有相应的经营流水。但在“房贷转经营贷”中,借款人依然能向银行提交自己的主体公司以及经营流水,究其原因,一般都是中介帮助借款人“包装”出来的。这些“包装”并不是大多数房贷转经营贷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严格来讲,这些材料就是伪造的。而经营贷所签的贷款协议中会写明借款人必须保证相关资料均为真实,否则自负法律后果。这便是“房贷转经营贷”面临的最大风险,如果经营贷银行发现借款人所提交的资料是虚假的,那么银行有可能进行抽贷,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所有贷款,借款人则会深陷泥潭。

今年2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关于提前还贷或转贷的风险提示,其中提出,借款人在提前结清按揭贷款、重新申请“信用贷”“经营贷”的过程中,会被中介诱导或强制借用过桥资金,支付高额的过桥资金费用、中介服务费用等,实际综合成本可能会超过银行房贷利率,其知情权和选择权将受到侵害。

此外,“转贷”还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部分“贷款中介”获取消费者贷款信息等个人信息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人泄露、出售牟取非法利益,甚至在其贷款后骗走贷款,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行业资深研究者于百程认为:“实体经济与金融关系紧密,在经济低迷的时候,金融机构降费让利,实质上是帮助企业用户‘补血’恢复,建立与用户之间健康、持续的金融关系。除了提供低成本资金外,一些金融机构还通过自身的金融资源和数字化能力,助力小微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提升业务能力,甚至激发出需求,从而实现经济的复苏增长和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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