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广大网友一致决定用钱好好教训一下鸿星尔克,无数的网友冲进鸿星尔克的直播间、专卖店野性消费,狂野的宣泄爱国情怀和对良心民族企业的支持,可谓盛况空前,成为当下最热的网络事件。
然而,不和谐的杂音立刻就跟随出现,其中最大的指控是鸿星尔克是诈捐,说是五千万实际只捐了20万瓶矿泉水。事实是否如此?鸿星尔克的捐助是否有相关保障和保证呢?结合该事件,本文介绍一下有关赠与的法律知识,老规矩,在后面,可以直接拉到后面看。
目前,鸿星尔克、郑州慈善总会、壹基金等各方已分别出面澄清,经相互对照印证,相关事实如下:
捐赠将通过两个渠道进行,一个是郑州慈善总会,现金100万以及价值2900万的物资。另一个是壹基金200万现金和价值1800万的物资。目前根据官方消息300万现金已经拨付,而物资还在陆续筹备和发放当中。同时均已签订书面捐赠协议。
最后这条就很重要了,我们知道,4700万的物资筹集、发运、移交、分发都是需要时间的,所以这两个协议肯定是不可能一次性完成的,那么,鸿星尔克的这份捐赠有保证吗?会不会出现悔捐、诈捐的情况?
会不会出现悔捐诈捐这个我不敢说,毕竟物资一日不到位,一日都有可能,但是有没有保证呢?
有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何解读?简单说,送人财物,没给之前,随时可以反悔,不过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一经订立生效,则不得撤销,必须得给。很明显,由于各方已经签订捐赠协议,且该捐赠具有公益性质,所以协议鸿星尔克必须履行,悔捐、诈捐都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以,有需要的话,放心地去支持鸿星尔克,支持我们自己的有良知的民族企业。当然,没有需要,硬买的野性消费,笔者也不赞成,买来无用,不也是一种浪费吗?咱们怎么说还是发展中国家,该节约的,还是应该节约。
有趣的是,说道诈捐,倒是冒出一个八卦消息,一并附上大伙看着一乐就完事了。顺便说说,这企业法人代表是吴签表哥,可99.9%的股份都是吴签同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