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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如何预防和应对网络暴力?| 以案说法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

小猫咪 快讯 2024-01-23

小红与小明之间存在感情纠纷,为达到发泄情绪的目的,小明使用其微博账号发布一系列微博,攻击小红及小红的未成年人子女小花、小萱,其中一则微博公开了小花的肖像照;此外,小明还发了数十条短信对小红一家进行辱骂。小明发布的攻击和辱骂内容包括了针对她们外貌的侮辱性评价和“小花系非婚生子女”“小萱没有资格就读某学校”等言论。

小红认为小明在微博上的恶意侮辱诽谤行为,导致其社会评价明显降低,给其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巨大困扰,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精神伤害,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为此,小红作为小花和小萱的法定代理人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小明向小花和小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小明在微博上直接点名小花和小萱,具有特定指向性。小明公开了小花的肖像照片并使用了带有侮辱性质的词语,既造成了对小花肖像权的侵害,也贬损了小花的人格尊严,已构成对小花名誉权的侵害。同时,微博内容中还存在着围绕小萱就学情况的负面言论,该言论系脱离事实进行的造谣诽谤。由于该言论足以导致对小萱的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了对于小萱名誉权的侵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小明应向小花和小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网络上活动时,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构成犯罪的,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已于今年6月份向社会征求意见,不久将正式发布施行。届时,该意见将在惩治网络暴力的法律运用方面起到更有力的指导作用,使广大网民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应当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面对网络暴力时坚决说不,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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