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快要清明节了,一些积极的公司已经开始给公司拍值班表了,最狠的是:值班一天就给20块钱的值班补贴,而不是3倍工资!
这合法吗?
然而,这是合法的。值班费用,国家并没有规定是多少,但加班费可是1.5倍到3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超时加班应当支付平时工资150%的工资,周末加班要支付平时工资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支付300%的工资。
值班?=加班?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到手的小钱钱可差别大了去了。
什么算加班?什么算值班?
值班具有这2个特征:(2个特征都要满足!)
1、与本职工作无关!
这是重要条件!与本职工作无关!一个销售被要求值班公司安保巡逻的,这叫进行非本职工作。但保安在节假日还是进行保安工作的,这不是值班是加班~
2、非生产性工作!
值班的工作只能是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工作,比如安保、消防、行政等后勤保障工作。生产、销售、宣传、市场等生产经营类工作都不是值班~
另外注意两者的工作强度可是不一样的。值班工作强度低,员工在值班期间都没有直接从事劳动工作,同时也没有什么工作人员,基本就处于休息的状态中。加班,一般是为了完成某项工作而安排的,就像平时一样工作。
因此值班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加班,不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区别加班与值班的案例:
1.刘先生和某快速公司签署3年劳动合同,做快递员。恰逢某法定假日,为缓解节假日快递比较多的压力,刘先生被公司安排值班,帮忙做快递分拣工作。
——这是加班,不是值班,不符合第二条非生产性工作。
2.周先生和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由周先生负责公司的业务接待工作。期间恰逢国庆、春节长假,因单位安保需要,周先生被安排值班四天。
——这四天只有值班津贴,而没有加班费。
3.王大爷在某公司做保安,节假日被要求在公司值班,进行公司安全巡逻。
——这是加班!不是值班!不符合第一条非本职工作。
用人单位在实务中如何操作,才能避免值班和加班纠纷呢?
1、制定明确具体的“值班制度
用人单位应就公司存在的值班制度理性认定,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并经公示程序,制定《值班制度》。在值班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值班的內容,与加班行为进行区分
2、制定值班制度,应配合财务制度
在执行过程中,区分其与加班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如有值班津贴,应在每月工资台账上,明确列项,确定值班类别。
3、考勤划分
在考勤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将其与加班行为进行区分,明确其值班行为的非生产性,并且根据其工作强度,在其工作场所安排休息用具,且对其工作场所安排监控。确保日后对其值班行为的取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