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管剑刚
看到一些评论区里的言论,说方方写什么日记,该去做志愿者。这样说就有点不讲理了。我先说说写日记这回事。写日记,是每一个有文化人的习惯,其实那是自己的历史,不记录下来,你就会对自己以前的所有的经历丧失了确定性的记忆,以后回忆起来时也只能是个梗概,你使用的语言一般就会是“好像”什么什么,价值大打折扣。我这里说的有文化的人也指政治人物、学者、作家等。
因此,责怪方方女士写日记是缺乏常识。让65岁的人去做志愿者,这种建议就有点太不靠谱了。
日记,一般来讲,是属于私密的东西,不能随便公之于众,比如蒋中正的日记,去世这么多年了还不能公开。不过,作家的日记就另当别论了。对于作家来说,日记除了记载自己的经历和所思所感之外,它还是一种文学创作形式,属于散文体裁。所以,作为作家的方方写日记,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毌需责怪。
方方在正月初一的日记里说:“刚才《收获》程永新给我信息,说不妨写写封城记。”这是在文学杂志社工作的朋友在提醒,写封城期间的经历,会写出有价值的作品。方方“闻此始觉”,听到朋友的提示醒悟到了自己写封城日记会有价值,于是,便开始了后续的封城日记写作。这是应该是写封城日记的起因。
作家写日记是文学创作,那是人家的专业,这一点不应该受到指责。至于作家写的内容是否真实,公开发表的时间是否合适,本人是否能意识到作品的社会效果,勇士在拼刺刀时你是在帮谁,抑或是本来就是别有用心等等,这些都可以探讨批评,但要理性,更不宜“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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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点什么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