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来到图书馆,可今天这环境一点都不安静,有一位妈妈带着两个孩子,大的约7、8岁,小的约4、5岁,妈妈进馆就拿书安静的看,两个孩子在书架间来回奔跑,嬉戏,大声喧哗……妈妈依旧安静地看书。期间,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制止了两回,孩子无视,妈妈无视……
特别佩服这位妈妈的定力,孩子在公共场合打闹喧哗是天性使然,小调皮,如果家长不予制止,不及时引导,孩子会认为这些都是正确的行为。
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懵懂的年纪,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别人造成的困扰,还缺乏对这个世界的认知,缺少规则意识,不懂得一些公共场合的道德规范,不懂得约束自己的行为。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想要让孩子有规矩,就要言传身教,而不是无视。
对于这件事,亲爱的你怎么看呢?